根據2007年8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《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》,化妝品是指以塗抹、噴洒或者其他類似方法,散佈於人體表面的任何部位,如皮膚、毛髮、指趾甲、唇齒等,以達到清潔、保養、美容、修飾和改變外觀,或者修正人體氣味,保持良好狀態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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